日前,河北省沧州市出台《关于发展旅游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》提出,提升乡村旅游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,加强人才培训和宣传推介,改善乡村地区基础设施,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,让旅游业成为沧州市推动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的支撑产业。
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产品质量,以献县马本斋纪念馆、肃宁八路军120师抗战指挥部、黄骅赵博生故居等为重点,强化红色文化挖掘和革命遗址保护,打造一批红色记忆乡村。以东光谢家坝水工博物馆、盐山泰山行宫等为重点,加强文物古迹、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,开发研学旅行、体验旅游、文化休闲等项目。依托大运河文化带、环渤海休闲度假带、沿雄安生态旅游带,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田园综合体等重点项目。持续开展“文创进景区”“创意下乡”活动,通过举办沧州文创大赛等,整合全市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、设计企业等力量,加速形成乡村文创和旅游商品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市场流通全产业链。
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,开展“文化润景”“文化润村”行动,举办乡村旅游系列培训,提升村民文明观念和服务意识,以吴桥重走长征路纪念馆、南皮沧州落子国家级非遗项目、泊头火柴技艺省级非遗项目为重点,推动乡村博物馆、村史馆、非遗传习馆等文化设施建设,培育一批文化主题突出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。加快交通干道、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村的道路建设,加大乡村风景道、绿道体系建设,提升乡村旅游的可进入性和观赏性。
不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,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统领,统一规范、统一标准、统一风貌,推动沿线重点文旅项目建设,打造全市旅游生态化建设的样板地带。依托海兴小山遗址等特色资源,大力发展生态观光、自然科普、户外运动等生态旅游项目,打造一批乡村生态旅游片区。鼓励各县(市、区)因地制宜发展旅游步道、沿水步道、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,打造乡村“慢游”风景线。以青县张广王村,吴桥岳庄村,献县南、北单桥村,盐山薛堂村等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为示范,推动“改厨”“改厕”“改客房”“整院落”,提升乡村旅游污水治理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水平。
持续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,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,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旅游,鼓励成立乡村旅游协会、专业合作社等机构,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投入乡村旅游发展,构建政府引导、村民参与、资本介入、公司运营、协会协调、多方受益的乡村旅游治理体系。鼓励资源丰富的县乡探索建立乡村旅游协调议事机构,构建文化旅游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治理机制。
提升宣传推介能力,依托“河海之城 文武沧州”城市形象和国家级乡村学习体验线路“运河奇绝农趣游”,鼓励各县(市、区)根据实际情况开发本地乡村旅游文化品牌和精品旅游线路,形成沧州市整体乡村旅游品牌体系。依托大数据对目标客群进行精准营销,形成冲击力强、针对性强的宣传效果。
深入开展“景区带村”“能人带户”“旅发大会带片”行动,强化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排查监测和政策落实能力。深入实施“乡村旅游后备厢”工程,推动乡村旅游商品开发与农副产品精深加工、农村电商协同发展。鼓励各县(市、区)根据实际情况出台“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领域推行以工代赈工作方案”和“消费帮扶巩固脱贫成果实施方案”等兴农富农政策,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,推动旅游帮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织密织牢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保障网。